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财政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涉农补充项目申报的公示

时间: 2021-03-04 09:3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文件精神,现对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涉农补充项目申报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联系方式:清新区涉农办 0763-5855812。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涉农补充项申报表.xlsx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